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嚣张办事员被辞退 焦爱芹是合同工?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07-20 14:08:55

前两天,一位交警大队的办事员火了。她口口声声说领导就是可以插队,领导是不用排队的。这下好了,焦爱芹被辞退,但是交警大队却说她并非正式工。江苏盐城市阜宁县交警大队违章处理中心窗口的一位女...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前两天,一位交警大队的办事员火了。 她口口声声说领导就是可以插队,领导是不用排队的。这下好了,焦爱芹被辞退,但是交警大队却说她并非正式工。

江苏盐城市阜宁县交警大队违章处理中心窗口的一位女*工作人员与前来办理业务的男子争执的视频在网络上疯传。视频中一个没有穿制服没有工号的女人在处理违章时态度恶劣,为插队的人处理违章,排队的人问为什么插队,她说想给谁办就给谁办。事发后,阜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总支委会,对当事人予以辞退。

7月19日,阜宁县公安局政治处刘姓副主任对澎湃新闻表示,涉事女办事员焦爱芹并非阜宁县交警大队正式警务人员。事发后次日,阜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经召开总支委会,辞退了焦爱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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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公安局政治部人士说,焦爱芹的考核录用符合正常手续和流程。焦爱芹不按叫号系统顺序办理,私自先接待插队的其他办事人员,并与其他办事群众发生口角,“属于个体事件”,不能因此否认整个交警队伍。

据网友提供的视频,焦爱芹在接待群众办理业务时,不按叫号系统顺序进行办理,而是私自先接待插队的其他办事人员。

有民众对她私自优先照顾插队人员行为表达不满时,焦爱芹竟不断拍桌子或双手插腰,怒怼群众:“想给谁办就给谁办,领导就有这个特权。”

此段视频被曝光后,7月15日上午,阜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关于对违章处理中心工作人员焦爱芹的处理决定》。

焦爱芹的处理决定

处理决定称,2017年7月14日下午,交警大队违章处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焦爱芹在接待个别群众过程中,不按叫号系统顺序进行办理,私自先接待插队的其他办事人员,并和办事群众发生口角,“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形象,产生了较坏的社会影响”。

7月15日上午,阜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总支委会,作出对焦爱芹予以辞退的处理决定。

涉事女办事员在交警大队工作十多年

7月19日,阜宁县公安局政治处刘姓副主任告诉澎湃新闻,涉事女办事员焦爱芹已在交警大队工作十余年,被辞退前为协管员、合同工,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并不是正式警务人员。

阜宁县公安局政治处政工一位干事说,刚看到视频时,自己也很震惊而惋惜,“(焦爱芹)平时待人接物还是不错的”。

该人士说,自己平时也和焦爱芹打过交道,焦爱芹本人没有视频里那么暴躁。所以,在他看来,“不排除焦爱芹情绪被激怒了”,才出现口不择言的情况。

据该人士介绍,焦爱芹40多岁,在交警大队工作十几年。平时协助交警负责窗口群众接待、信息录入等工作,这次因为群众发生争执把工作弄丢了,令人惋惜。“但她自己说了不负责任的话,也怪她自己。”

据该人士称,事发次日便对焦爱芹进行严肃处理,这也是给社会和群众一个交代。“焦爱芹本人现在非常难过和后悔”。

“属于个体事件”

关于焦爱芹的合同工*质,阜宁县公安局政治处一位干事对澎湃新闻解释说,公安机关会向社会发布招聘启事,一些社会人士来应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进行录用。

“这种录用程序较为简单。关于考核的标准,不同部门有不同的规定,因为是内部考核,并不方便对外透露。”该人士称。

阜宁县公安局政治部人士说,焦爱芹的考核录用符合正常手续和流程。不能因为她在工作岗位上犯了错误,反过来质疑录用程序是否合乎规范,“考核录用和事后的岗位犯错是两码事。”

上述人士称,焦爱芹不按叫号系统顺序办理,私自先接待插队的其他办事人员,并与其他办事群众发生口角,“属于个体事件”,不能因此否认整个交警队伍。

评论:辞退嚣张办事员更要消除特权意识

“领导有特权,就可以插队,排号是针对老百姓的。”7月14日下午,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交警大队违章处理中心窗口的一位女*工作人员与前来办理业务的男子争执的视频在网络上疯传,让视频中的“女主角”一时间成了“网红”。事发后,阜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总支委会,对当事人焦爱芹予以辞退。

公职人员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但新闻中的这名办事员,却嚣张地表示,“领导有特权,就可以插队,排号是针对老百姓的。”这样的观点,大错特错,而且本末倒置。记得热播剧《人民的名义》里面的达康书记,自己的堂妹办事,都没有特权,都需要排队,都来了好多次也没办成事。达康书记可是省部级领导,这样的做法,才是更加正确更加可取的做法。因为,在制度规定面前,任何人都是平等的,领导干部也没有特权。

在这样的情况下,这名办事员的嚣张,显然是不对的。如今,在众声喧哗之下,这名女子被辞退,显然在情理之中。不过与此同时,问题也来了,此事点到为止了吗?显然不能。嚣张办事员的例子,或许只是一个极端的个案,但这背后存在的特权意识、媚权意识,你很难说只是个案。这就是说,辞退办事员容易,但要消除特权意识还很难。而审视此事的目的,必然要抵达“消除特权意识”的目的,不然便没有价值。

为何要消除特权意识呢?答案不言而喻。那就是特权意识危害极大,一则,破坏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以此事为例,领导可插队,就是对百姓权益的一种侵害。二则,破坏社会风气。事实上,哪怕这样的事情就是个案,也会影响领导干部的形象,甚至是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若相关部门纵容这样的行为,则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三则,这是脱离群众的做法,长此以往,容易滑向违法违纪的深渊。

既然特权意识危害极大,那么审视此事,便应更进一步。当前的处理结果是,嚣张办事员被辞退。但在网络上,也有人质疑这有捡软柿子捏的嫌疑。打个比方,假如这名办事员拒绝为领导插队,那么她会不会也被辞退或被批评呢?这值得追问。换言之,在办事员给领导插队并出言不逊之时,插队的领导本人,也是存在问题的。但如今的处罚,对该领导却只字不提,这的确有些不够公平与公正。因为,插队和允许插队,也不是一个巴掌能拍响的事情。

因而,就此事而言,辞退嚣张办事员更要消除特权意识。甚至可以说,这应该成为各地一次消除特权意识的契机,各地应举一反三,做好相关工作,第一,要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公职人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第二,要从制度建设着手,完善对领导干部的问责制,建立长效机制;第三,要加大对特权问题的处罚力度。这就是说,不妨以此事为契机,严肃处理插队的领导干部,唯此,才能令人信服,也才能更好地树立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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