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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专员办:动态监控促进预算单位“三个转变”实现“三个提升”

作者:丽娜 来源:财政部 2017-06-27 15:48:22

授权支付资金动态监控是专员办加强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监管的重要着力点。浙江专员办以国库动态监控系统为依托,对中央驻浙机构预算执行进度、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实施管理开展全面监控。通过半年的试点运行,动态...

授权支付资金动态监控是专员办加强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监管的重要着力点。浙江专员办以国库动态监控系统为依托,对中央驻浙机构预算执行进度、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实施管理开展全面监控。通过半年的试点运行,动态监控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有力地促进了预算单位对动态监控配合态度、内部预算执行管理关系和自身预算执行管理方式“三个转变”,实现了监控响应速度、内部管理效果和执行规范程度“三个提升”。

一是促进预算单位动态监控配合态度转变,响应速度提升。预算单位是本部门预算管理的主体。浙江专员办注重政策宣传,突出预算单位特别是二级主管单位的管理主体地位,以二级主管单位为纽带核证疑点信息,督促整改问题。由于动态监控具有日常*的特点,强调时效*的要求,预算单位在试点之初有抵触情绪。负责监控的同志有礼有节,以核实清楚、准确处理为基本工作原则,督促预算单位及时纠偏,并对日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问题进行持续的提醒,要求以此建立以点带面纠偏机制。随着试点监控的推进,基层预算单位感受到动态监控可以帮助其改善内部预算管理和财务规范,核证反馈效率明显提升。

二是促进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管理关系转变,管理效果提升。部门预算是部门的综合收支计划,其管理不仅仅是财务部门一家的事,人事、业务部门也是预算管理重要参与方。浙江专员办以动态监控发现的违规问题为切入点,助力预算单位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夯实管理基础。针对津贴补贴不规范的情形,要求预算单位人事部门配合核实情况,规范津补贴项目,做实编内实有人数和补贴基数;针对项目超预算、无预算等不规范支出的情形,不仅立即要求办理退库,更要求预算单位业务部门细化项目文本,严格预算支出,同时也为今后年度预算执行、预算编制提供扎实基础。

三是促进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管理方式转变,规范程度提升。加强预算管理是预算单位内在的管理要求。试点之初,监控发现的问题直接、明显,数量多且有基础工作薄弱的表象,呈现出明显的“粗放式”管理特征。针对这一情况,专员办注重与二级预算单位形成监管合力,以此促进基层预算单位管理规范程度提升。二级预算单位财务部门根据专员办提出的分批(次)待核实清单,分析研究后向分管领导报告,针对问题表现形式及原因对其所属三级及以下单位出具内部整改通知及统一规范要求。动态监控运行半年后,基层预算单位支出不合规和支付不规范的情形明显减少,资金使用与预算的匹配度提升。据基层预算单位反映,通过半年来的监控督促,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得到规范和加强。

专员办现阶段的动态监控工作处于“爬坡”过程中,尚有很大潜力可挖。浙江专员办将从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业务水平等方面进一步努力实践,不断提升动态监控工作成效,助推预算单位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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