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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政院8人涉妨害公务被判刑 北院:对警盖棉被施暴

作者:豆豆 来源:网络 2017-04-10 22:16:09

“323攻占行政院”一审10日宣判,魏扬等10人被判无罪,11人被判有罪,其中有8名被告涉犯妨害公务罪被判有罪,北院表示这8名被告当中,有人恐吓威胁且恶意冲撞警察,有人制造危险纷争言论,还有人故意用棉被罩住警察头...

“323攻占行政院”一审10日宣判,魏扬等10人被判无罪,11人被判有罪,其中有8名被告涉犯妨害公务罪被判有罪,北院表示这8名被告当中,有人恐吓威胁且恶意冲撞警察,有人制造危险纷争言论,还有人故意用棉被罩住警察头部将其推倒,这些都留有事证。

北院新闻稿指出,8名涉犯妨害公务被判有罪的被告当中,有人恶意阻挡警察挪开铝梯,有人出言恫吓、威胁执行拦阻勤务的警察,有人恶意冲撞警察,有人以耸动言论企图引起抗议群众不满,还有人拍打警察所持盾牌、头部,而同样涉犯妨害公务罪的吴浚彦,法官认定他没有积极冲撞警察行为,证据不足,因此判无罪。

而涉犯加重窃盗罪的郭修豪、王晟也,因拿走浓烟逃生袋4包而被起诉,警察侦讯时曾问2人为何窃取浓烟逃生袋,他们供称是担心警方驱离过程中除会洒水外,还会投掷烟雾弹或催泪瓦斯等,为保护自己及身旁朋友头部、脸部等处并避免自己及身旁朋友遭受伤害而拿取4包浓烟逃生袋,法官认为主观上难认有不法所有之故意,因此判处无罪。

另外,涉犯损坏公物罪的许姓及李姓被告,开庭时提出抵抗权的抗辩,北院认为他们应可透过释宪等救济管道,解决服贸纷争,并不构成行使的“抵抗权”条件。北院发言人廖建瑜也表示,本案的判决,并未像“三一八占领立法院”案宣判时,有阐述到“公民不服从”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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