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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旅游旺季纠纷多 44家旅行社停止营业 社会与法

作者:伊文 来源:雅墨 2017-01-19 08:28:23

正值寒假旅游旺季,交通部观光局公告105年6月24日至106年1月9日期间旅行业营运状况,共有44家旅行社结束营业,提醒消费者当心旅游纠纷。其中,废止旅行业执照共4家旅行社,分别为金门金瑞、台中侨福、台中文成、新北...

正值寒假旅游旺季,交通部观光局公告105年6月24日至106年1月9日期间旅行业营运状况,共有44家旅行社结束营业,提醒消费者当心旅游纠纷。

其中,废止旅行业执照共4家旅行社,分别为金门金瑞、台中侨福、台中文成、新北市喜多福国际;而创世纪国际、益昌、信望爱等3家旅游业者,因财务困难有损害消费者财产之虞,经票据交换所公告为拒绝往来户,并勒令停业。

有多达23家旅行社申请解散,包括台北市东联、哦雅、和展、柏盛、冠腾、季节、新北市捷鹏、台中市祥发、金钻国际、永旅、东东、萣祥国际、全球联网、南投县鼎成、彰化县步步升、嘉义市全正、高雄市南湾、金金、高盛、至盛国际)、金村、澎湖县隆禧福及顺福。

另有14家自行申请停业,为上海旅游、鼎稳、明鸿国际、怎漾、正港、喜信、享丰尚、莱发、通亿、文康、泰昌、鸿凯、新世代、巨乔等业者。观光局提醒消费者,参加旅行社举办旅游行程或购买国际机票,应选择领有旅行业合法执照旅行社,签订旅游契约较有保障,并应确认洽办者为旅行业相关从业人员。

每季旅行团“参考售价”可至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网站查询,如选购低于参考售价的产品,应确认团费包含、不包含项目及是否有“自费行程”,以及解约退费标准,如包机或促销行程、廉价航空的票务资讯及退费规定等。于旅展购买旅游商品时,应有明确出发日期或使用日期,并与旅行社签订国内外旅游定型化契约,避免与旅行社签订未经观光局核准的旅游契约书或订购单。

另外,旅行社仅得代售礼券,不得自行发行具对价关系的票券或会员卡,也不能以旅行社名义或签定旅游定型化契约的方式,来包装贩售住宿商品,避免因旅行业履约保证保险无法理赔,或品保协会无法代偿,危害旅客权益。

观光局指出,近来有国外旅游公司或传销事业,以介绍他人入会即可获取旅游基金,在外国网站享有优惠价格订购行程、机票、旅馆等服务。因国外旅游公司在国内未设有分支机构,消费者入会或参加旅游活动一旦发生纠纷,权益恐无法保障,旅行业与传销事业合作变质经营旅行业务,将依发展观光条例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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