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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查处房产中介 综合

作者:花火 来源:优讯网 2016-09-11 22:00:29

4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号上海发布发布了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对本市房地产经纪企业进行了执法大检查,太平洋、我爱我家等6家经纪企业因虚假宣传被罚款。自今年4月起,上海市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房地产经纪专项整...

4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号上海发布发布了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对本市房地产经纪企业进行了执法大检查,太平洋、我爱我家等6家经纪企业因虚假宣传被罚款。

自今年4月起,上海市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房地产经纪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炒作房价;隐瞒房地产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信息,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行为。

为抑制本市房地产市场非理*过热的情绪,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本市出台沪九条新政,明确提出要强化市场监管和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房地产经纪行为。

同时,太平洋、仁丰、汉宇、我爱我家、佳歆等6家经纪企业通过相关网站,对外发布二手房信息时,以虚构房源、虚标房屋价格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误导他人。市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对上述6家经纪企业分别处以13万元至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按照沪九条新政的要求,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将自今年4月起,在全市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房地产经纪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经纪行为:

一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炒作房价;

二是隐瞒房地产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信息,诱骗消费者交易;

三是在交易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外,变相收取额外房价款;

四是通过虚构房源、虚标房屋价格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五是伪造社保、纳税、婚姻等证明材料、法律文书,骗取购房资格、逃避税收、规避限贷;六是擅自通过网签系统虚签经纪委托合同、交易合同,虚报委托价格或虚拟成交价格;

七是为征收安置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违规交易,提供经纪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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