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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后悔!中秋、国庆双节,这些福利真的可以有 [哈哈镜]

作者:伊文 来源:玩转帮会 2016-09-08 15:23:33

2016年9月8日讯,临近中秋、国庆,维护职工正常福利待遇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次引发热议!那么,究竟二者是什么关系?工会组织是否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职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如果可以,应该按照什么标准?...

2016年9月8日讯,临近中秋、国庆,维护职工正常福利待遇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次引发热议!那么,究竟二者是什么关系?工会组织是否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职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如果可以,应该按照什么标准?

资料图:人头攒动参与中秋活动刘平摄

小新提醒大家,自己的合法权利,就应该积极去争取!

2014年12月22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有关负责人在“全国工会2015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职工福利并不矛盾。

“党中央下大力气纠正不正之风,也是为了更好地推进改善民生,让职工群众共享改革成果。所以,在反腐的同时,要积极推进普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正常福利,改善职工住宿、就餐、医疗等集体福利,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等,使普通职工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中央反腐的成果。”

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为了解决具体操作的问题,中华全国总工会通过多次与中央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后,于2014年7月3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

此后,中华全国总工会又在2014年12月8日下发的《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中进一步明确规定:

“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

“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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