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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有意思

作者:花火 来源:好玩网 2016-09-01 16:46:11

8月26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九江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从2016年开始,九江市正式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据悉,此次改革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

8月26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九江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从2016年开始,九江市正式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据悉,此次改革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机制、创新评价手段、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消化九江市实行评聘分开以来中小学高、中级未聘的存量,从2016年开始实行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有空岗的情况下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评聘的名额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下达。

改革主要体现四大亮点:

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和小学特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执行新的职称(职务)评价标准。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要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实践*、长期*,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执行新的江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注重向特别优秀教师、一线教师、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改革和创新中小学教师评价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同行专家评审制度,形成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增强评审的公信力。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实行六公开,保障评聘工作客观公正、规范透明。

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的统一。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严格执行聘用合同,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规范。

九江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基本程序是:从2016年开始,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应在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竞聘工作方案,竞聘方案经学校全体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同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评聘工作按学校公布空岗、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审核确认、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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