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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税调涨争议 议Y吁修法解决冲突

作者:伊文 来源:雅墨 2016-08-24 21:39:40

台南市房屋税调涨引发争议,市议Y蔡旺诠认为应先解决房屋税法与土地法两法间存在的冲突,才能依法行政,否则课税无正当*,民众何能接受?他表示,未来当民众对房屋税课税有疑虑,收到房屋税单时,他愿协助民众打行...

台南市房屋税调涨引发争议,市议Y蔡旺诠认为应先解决房屋税法与土地法两法间存在的冲突,才能依法行政,否则课税无正当*,民众何能接受?他表示,未来当民众对房屋税课税有疑虑,收到房屋税单时, 他愿协助民众打行政官司,由法院论断裁决。

蔡旺诠指出, 民国83年12月公告的**官释字369号房屋税法与土地法第1 47条与第187条内容有冲突,本应该检讨修正, 然事过20多年行政与立法怠惰仍未修法解决此法律争议, 致使房屋税调涨课税尚缺正当*。目前市府房屋税调涨幅度过大, 引发争议,市议会决议采折衷方案,比照各县市房屋税课税追溯期从103年起, 原因就是低调课税,毕竟在适法*尚不足情形而为之。

蔡旺诠说,土地法与房屋税条例就房屋租税之征收言, 虽存有普通法与特别法之关系,其税率之高低, 固应依据房屋税条例予以优先适用;然土地法第5条就“ 土地改良物”分为建筑改良物及农作改良物2种, 同法第187条复规定:“建筑改良物为自住房屋时, 免予征税”,而房屋税条例第1条规定:“各直辖市及各县未依土地法征收土地改良物税之地区, 均依本条例之规定征收房屋税”, 对自住房屋并无免予课征房屋税之规定,二者互有出入, 适用时易滋误解。他建议目前民进党全面执政,应由行政院提出房屋税、 土地税法修正版本,解决两法部分条文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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