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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府说明有关消防局长简万瑶使用公务车辆争议

作者:梁子 来源:雅墨 2016-06-07 00:01:07

新竹市政府针对有关媒体今(6/6)日报道新竹市消防局长简万瑶使用公务车辆之争议,新竹市政府特于6日傍晚表示,简万瑶局长上午已对造成社会观感不佳,表明自请处分,并配合政风处调查。市府已于下午针对调查结果,召开...

新竹市政府针对有关媒体今(6/6)日报道新竹市消防局长简万瑶使用公务车辆之争议,新竹市政府特于6日傍晚表示,简万瑶局长上午已对造成社会观感不佳,表明自请处分,并配合政风处调查。市府已于下午针对调查结果,召开临时考绩委员会,依据“新竹市政府及所属机关学校公务人员平时奖惩标准”之规定,予以申诫两次之行政处分。

此外,新竹市政府秘书长陈章贤也已责成行政处,清查各局处公务车使用及管理情形,要求各局处主管及同仁务必遵守公务车辆的使用规范,若有人员不当使用,将依规查办。

根据新竹市政府政风处调查,简局长系于104年3月要求同仁,将普天宫103年时捐赠的其中一辆灾情勘查车,车顶固定式警示灯、车体消防车字样改为可拆卸式,确有处事失当情形,影响外界观感。

对于简局长表示假日常有台北、新北往返参加义消活动及婚丧喜庆等公务之需,政风处调查认为,依据“新竹市消防局消防车辆使用管理要点”,灾情勘查车确可支援一般公务使用,惟按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及主计总处之解释,尚难认定婚丧喜庆为公务,因此,市府召开临时考绩委员会议,对于处事失当部分,通过予以申诫两次之处分。

新竹市政府政风处近日也会将相关资料函报法务部廉政署,厘清此案有无涉及侵占公有财物之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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