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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郑*泽获再审 有希望获释

作者:洛洛 来源:雅墨 2016-05-03 07:39:06

死囚郑*泽被控十四年前枪杀刑警苏宪丕三审定谳,但检方三月间提起再审。台中高分院找出“苏中枪是连续射击,非二阶段枪击”等四项疑点,昨天裁定再审,并停止刑罚执行,郑暂时免于死刑。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长陈朱贵表...

死囚郑*泽被控十四年前枪杀刑警苏宪丕三审定谳,但检方三月间提起再审。台中高分院找出“苏中枪是连续射击,非二阶段枪击”等四项疑点,昨天裁定再审,并停止刑罚执行,郑暂时免于死刑。

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长陈朱贵表示,裁定停止郑*泽死刑执行后,是否释放受刑人权责单位是法务部,高分院会发函给法务部所属的台中高分检、台中监狱,由法务部决定。郑*泽已被关押十四年。

这起案件起于男子罗武雄2002年一月五日晚间,与朋友在丰原聚会饮酒时开枪。丰原警分局刑警苏宪丕等人到场处理,苏进包厢后,与苏近距离枪战,罗中枪死亡,罗的小弟郑*泽被控对苏再补二枪。

原判决采信法医证言,认定郑*泽先在座位处持枪朝苏射击第一枪,再移动位置朝被害人头部、右胸部各开一枪,属二阶段枪击,判郑死刑。

台中高分检三月间依台湾大学医学院鉴定案件回复书,及郑*泽提出被害人相验、解剖照片等资料,指苏右胸有两处枪伤创口,但原确定判决未就右胸两处伤口形成原因、影响查明罪责,检方提再审。

二审法官林美玲上月间开庭审理后,根据台大医学院鉴定案件回复书认定,苏胸部两个枪伤同一颗子弹射击;且从被害人枪伤、弹道方向、现场血迹研判,是短时间遭连续枪击,非二阶段枪杀,不排除是罗开枪。

原判决另依照枪支使用惯*,认定击出后弹壳应往右后方退出,弹壳落在罗武雄的左方,绝不可能是罗射击,但鉴定回复书所举的半自动手枪退壳方向实验视频,弹壳也可能掉落于枪手的左侧。

另在郑*泽右手检出射击残迹,但在场的其他人左手也都验出火药残渣,足证本案的火药残渣随机分布,不具有推论枪手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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