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郑*泽杀警案裁定再审 暂缓执行死刑

作者:洛洛 来源:雅墨 2016-05-02 20:37:59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检察署为死囚郑*泽声请再审,台中高分院今天下午做出裁定,就郑*泽被诉未经许可持有手枪罪及杀人等罪部分,开始再审,并停止刑罚之执行。台中高分院表示,停止郑*泽死刑之执行,至于是否释放...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检察署为死囚郑*泽声请再审,台中高分院今天下午做出裁定,就郑*泽被诉未经许可持有手枪罪及杀人等罪部分,开始再审,并停止刑罚之执行。

台中高分院表示,停止郑*泽死刑之执行,至于是否释放受刑人,系由权责单位处理。

台中高分院审酌鉴定案件回复书及卷内资料,认声请人等所提出的资料,符合修正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新事实”、“新证据”,可能影响原确定判决的结果,裁定开始再审。

台中高分院指出,审酌台**医研究所鉴定书,死者苏宪丕身中3枪,但却有5个创伤;其中,右胸、右手肘共有3个创伤,应属同一颗子弹射击造成,原判决书中却未提及这部分。

依弹道位置分析,第2、3枪由罗武雄所在处射出,第1枪也可能是由罗武雄的方向射击。

原判决认为罗武雄胸口中枪后已毙命,不可能再开枪,但国外文献,认为罗武雄被击中心脏不会当场毙命,至少还能维持意识10到15秒,仍有开枪能力。

原判决认为若罗武雄为开枪者,弹壳不可能散落在其左侧,新鉴定经实验后指出,子弹确实可能散落在罗武雄的左侧。法官综合以上新事实、新证据,认为恐影响原判决,裁定再审。

至于郑*泽另被控从枪战死者罗武雄手中收取一把克拉克手枪,已被判刑2年、并科罚金新台币70万元确定,并不在这次再审范围内。

郑*泽于民国91年1月5日与罗武雄等多名朋友到台中丰原酒店唱歌,罗武雄因包厢跟小姐等问题,在包厢内开枪,警员抵达后发生枪战,最后罗武雄跟苏姓警员双双中弹死亡,受伤的郑*泽被认定是杀警凶嫌,并于95年被判处死刑定谳。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