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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纠纷年增3千件 通讯补习连2年前5名

作者:洛洛 来源:雅墨 2016-03-29 08:32:11

消费者开心购物之后,最讨厌消费纠纷来搅局。行政院消保处统计全台消费纠纷案件,其中通讯及周边产品、电信、补习消费争议,连续2年入榜前5名,而消保处已召开LINE消费争议,研议修订相关定型化契约。根据行政院消保...

消费者开心购物之后,最讨厌消费纠纷来搅局。行政院消保处统计全台消费纠纷案件,其中通讯及周边产品、电信、补习消费争议,连续2年入榜前5名,而消保处已召开LINE消费争议,研议修订相关定型化契约。

根据行政院消保处统计,104年度各直辖市、县市政府受理消费者申诉及调解案件,总计受理4万6,294件,较103年度增加3,067件。第1次申诉案件前5名类型,依序为通讯及周边产品类、电信类、房屋类、补习类及车辆类,而通讯及周边产品、电信、补习等消费争议类型,已连续2年名列消费争议案件前5名。

通讯及周边产品类主要争议原因为手机故障、维修问题,及APP产品所衍生之消费争议,104年申诉件数为2,726件,较103年2,330件增加1成5。消保处表示,已就通讯软件LINE的消费争议及定型化契约条款合法*等事项召开研商会议,并且由经济部研议修订相关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期业者强化服务控管及争议处理机制。

电信类消费争议主因分别为通信品质不良、绑约退费及不当行销,104年申诉件数共2,632件,较103年3,254件减少622件;而申诉件数同样减少的还有补习退费消费争议,申诉件数从103年的2,032件减少为104年的1,804件。

消保处指出,补习业依“短期补习班补习服务契约书范本暨其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范,分别由电信类、补习业主管机关NCC及教育部督导业者,落实揭露消费资讯及加强查核奏效。

消保处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应先行检视或了解商品或服务相关契约及资料,如发生消费纠纷时,可拨打1950消费者服务专线,向各地方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申诉,或至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网站进行线上申诉,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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