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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处统计:通讯及周边产品争议案件数第1名

作者:秩名 来源:雅墨 2016-03-28 13:02:09

记者彭梦竺/台北报道行政院消保处今日公布2015年各直辖市、县市政府受理消费者申诉及调解案件,一共受理4万多件,年增3,067件,其中申诉案件第1名到第5名依序为通讯及周边产品类、电信类、房屋类、补习类及车辆类。...

记者彭梦竺/台北报道

行政院消保处今日公布2015年各直辖市、县市政府受理消费者申诉及调解案件,一共受理4万多件,年增3,067件,其中申诉案件第1名到第5名依序为通讯及周边产品类、电信类、房屋类、补习类及车辆类。

消保处统计2015年度各直辖市、县政府受理消费者申诉及调解案件,共计受理46,294件,较2014年度增加3,067件,通讯及周边产品、电信、补习消费争议类型连续2年名列消费争议案件前5名。

消保处表示,通讯及周边产品类共有2,726件,主要元因式手机故障、维修问题,以及APP产品所衍生的消费争议,就通讯软件LINE的消费争议及定型化契约条款的合法*等事项召开研商会议,请经济部研议修订相关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并建议业者强化服务控管及争议处理机制。

电信类部分,共有2,632件,主因是通信品质不良、绑约退费及不当行销,消保处邀集主管机关通讯传播委员会及相关业者召开研商降低电信通讯消费争议案件相关事宜会议,针对常见的电信消费争议案件型态研议加强处理纠纷及减少不当行销。

补习类共有1,804件,主因都是退费纠纷。消保处指出,他们召开会议请教育部督导补习业者依“短期补习班补习服务契约书范本暨其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范,在招生时落实揭露消费资讯及加强查核。

面对通讯及周边产品、电信、补习类的消费争议已连续2年为消费争议类型的前5名,为了能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消保处表示,他们已请各该主管机关就消费争议案件较多的商品及服务类型,督促地方政府确实执法,并定期追踪业者的改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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