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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80年老剧院天外天未许可擅拆立面 都发局即时制止

作者:莹莹 来源:雅墨 2016-03-25 01:00:17

记者赖淑祯/台中报道东区80年老戏院“天外天剧场”,24日有施工人员进行拆除立面,台中市政府都发局、警察局与文化局等单位前往了解。施工人员表示,因收到危楼改善通知,因此施工改善危险部分。都发局表示,改善通...

记者赖淑祯/台中报道

东区80年老戏院“天外天剧场”,24日有施工人员进行拆除立面,台中市政府都发局、警察局与文化局等单位前往了解。施工人员表示,因收到危楼改善通知,因此施工改善危险部分。都发局表示,改善通知是要求所有权人施设安全防护措施,并非拆除,因此当场要求停止作业;文化局也表示,天外天剧场虽没有通过文资审议,确有其历史意义,希望所有权人以整建代替拆除。

台中市东区的天外天剧场兴建于1919年,原本是台中仕绅吴鸾旗私人戏院,1935年由吴鸾旗之子吴子瑜将其扩建,并开放给一般民众入场观看,后因二次大战期间,戏院受到战火波及停业,战后才又恢复,建筑主体历经国际戏院、国际赛鸽中心、冷冻冰库出租及收费停车场使用,已经没有原先内装跟设施,不过天外天剧院外观还保留原先的建筑风貌,很具有台中早期的剧院风华。

台中市都发局表示,因建物所有权人未尽维护责任,日前通知应停止使用并施作安全防护措施,并非同意迳行拆除;有关拆除或变更部分,所有权人应依法申请变更使用执照,且在未核准前应恢复原状,以维护公共安全。

另外市府文化局表示,天外天剧院虽没有文化资产身份,但仍具有相当纪念*意义,市府希望所有权人重新考量,以整建再利用代替拆除。

天外天剧场因地处火车站周边,现有的环境复杂,也有相当开发压力,为保留天外天剧场,市府已从公部门可介入之文资法或建管、土地等相关合法工具多方评估,仍有实质上的执行困境,期待民间力量与资源主动投入,为保留城市中的共同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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