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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外天未经许可擅拆立面 都发局制止 文化局盼所有权人整建代替拆除

作者:阿呆 来源:雅墨 2016-03-24 17:02:24

大成报记者曹惟宁/中市报道东区老戏院“天外天剧场”日惊传施工人员拆除立面,台中市政府都发局、警察局与文化局等皆前往关心。施工人员宣称是收到危楼改善通知,因此施工改善危险部分。都发局表示,改善通知是要求所...

大成报记者曹惟宁/中市报道

东区老戏院“天外天剧场”日惊传施工人员拆除立面,台中市政府都发局、警察局与文化局等皆前往关心。施工人员宣称是收到危楼改善通知,因此施工改善危险部分。都发局表示,改善通知是要求所有权人施设安全防护措施,并非拆除,因此当场要求停止作业;文化局则表示,天外天剧场虽未通过文资审议,但确有历史意义,期待所有权人以整建代替拆除。

都发局表示,因建物所有权人未尽维护责任,日前通知应停止使用并施作安全防护措施,并非同意迳行拆除;有关拆除或变更部分,所有权人应依法申请变更使用执照,且在未核准前应恢复原状,以维护公共安全。

文化局表示,天外天剧院虽无文化资产身份,但仍具有相当纪念*意义,市府希望所有权人重新考量,以整建再利用代替拆除。

台中市东区的天外天剧场建于1919年,原是台中仕绅吴鸾旗私人戏院,1935年由吴鸾旗之子吴子瑜将其扩建,并开放给一般民众入场观看,后因二次大战期间,戏院受到战火波及停业,至战后才得恢复,建筑主体历经国际戏院、国际赛鸽中心、冷冻冰库出租及收费停车场使用。

天外天剧场因地处火车站周边,既成环境复杂也有相当开发压力,为保留天外天剧场,市府已从公部门可介入之文资法或建管、土地等相关合法工具多方评估,仍有实质上的执行困境。期待民间力量与资源主动投入,为保留城市中的共同记忆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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