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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彰投苗消保联合律师团提食品安全修法建议 保障消费者权益

作者:梁子 来源:雅墨 2016-03-24 17:02:15

大成报记者曹惟宁/中市报道中彰投三县市消保联合律师团(24)日成立届满1年,今年2月再加入苗栗县,扩大区域治理范围。消保联合律师团昨日召开第4次会议,检讨攸关消费者权益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除回应蔡英文当选...

大成报记者曹惟宁/中市报道

中彰投三县市消保联合律师团(24)日成立届满1年,今年2月再加入苗栗县,扩大区域治理范围。消保联合律师团昨日召开第4次会议,检讨攸关消费者权益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除回应蔡英文当选人“全民监督食品安全”政策外,未来四县市政府将相关修法建议送交卫生福利部,敦促中央修法,让消费者权益保护更为完备。

法制局长陈朝建表示,食品安全与民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且需区域共同治理,以提升联防成效,中彰投三县市政府去年3月24日成立消保联合律师团,经过数次会议后,今年1月将律师团针对消费者保护法的专业修正建议送交行政院,获得中央的积极回应,将列入消保法修正时参考;今年更扩大区域治理范围,苗栗县加入联合治理团队,接续针对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对消费者保障不足之处进行检讨。

昨天会议上律师团成员谢天仁、王展星、杨盘江、何志扬、黄淑真及黄秀兰等律师均认为,因饲料用油充作食用油等瑕疵食品对人体的损害,有时并非立即可见,且损害金额也无法具体评估,而目前食品安全法第56条虽容许消费者在损害金额不明下,可向厂商求偿500至30万元的赔偿金额,但适用范围限缩于掺伪、假冒等严格条件,对消费者的保障明显不足。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表示,消保联合律师团的律师们均有具体的诉讼实务经验,而且经过充分、热烈的讨论后,所提出的修法意见十分宝贵,四县市政府将整理相关修法意见后,透过地方立委或于行政院会等场合适时提出,敦促中央妥为修正食品安全法,以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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