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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9成雇主愿让劳工申请母*保护假

作者:莹莹 来源:yam 2016-03-08 11:58:12

劳动部今公布104年雇用管理及工作场所就业平等概况,近9成事业单位同意员工申请母*保护假别,且事业单位订有*骚扰防治措施有逐年提升趋势。劳动部去年8至9月分别以“事业单位”与“受雇者”为调查对象,办理“雇用...

劳动部今公布104年雇用管理及工作场所就业平等概况,近9成事业单位同意员工申请母*保护假别,且事业单位订有*骚扰防治措施有逐年提升趋势。

劳动部去年8至9月分别以“事业单位”与“受雇者”为调查对象,办理“雇用管理就业平等概况调查”及“工作场所就业平等概况调查”。回收有效样本事业单位3182份、受雇者4117份。

调查结果显示,104年员工规模30人以上事业单位已订定“*骚扰防治措施、申诉及惩戒办法”者占85.2%,较民国91年提高49.7个百分点,呈逐年提升趋势。

最近一年中,受雇者在工作场所没有遭到*骚扰达98%以上;女*受雇者有遭受*骚扰的比率占1.6%,其*骚扰的加害者主要是“同事”及“客户”,以25至44岁的女*曾遭*骚扰的比率较高。

在促进工作平等措施部分,有89%事业单位同意员工申请母*保护相关假别:以“产假”最高,其次是“流产假”,“安胎休养”居第三。

其他各项母*保护措施的申请比率还有:家庭照顾假75%、78%有哺乳时间及79%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此外,员工规模250人以上的事业单位设有“托儿服务机构”或提供“托儿措施”者占82%,有设置“哺乳室或集乳室”占84%。

有关职场上遭受就业歧视的项目,两*都以“年龄”的因素居多,男女*分别占3.6%、2.5%,其次男*为“阶级”、“语言”及“容貌”占1.9%~2.2%,女*为“语言”占1.7%及“容貌”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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