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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尾抢银行 地院判刑9年

作者:莹莹 来源:yam 2016-03-01 18:51:19

去年4月持枪在虎尾抢银行的黄姓嫌疑人,云林地方法院今天表示,以强盗罪判处9年徒刑,全案可上诉。云林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黄嫌因债台高筑,在逼债紧迫下,去年4月持枪行抢1家银行的虎尾分行,抢得新台币644万元,逃...

去年4月持枪在虎尾抢银行的黄姓嫌疑人,云林地方法院今天表示,以强盗罪判处9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云林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黄嫌因债台高筑,在逼债紧迫下,去年4月持枪行抢1家银行的虎尾分行,抢得新台币644万元,逃跑时掉了20万元,然后逃逸。

事发11天后,警方在台南山区一处工寮将黄嫌查缉到案,当时身上只剩下7000多元,云林检方声请羁押获准并起诉,直到法院审理时,黄嫌仍坚称其余的钱遗落山区,不知何处。

法官在判决书指出,对于抢得600多万元的去向,黄嫌供称逃亡期间,在山区逃窜,只带一些钱在身上,其他的钱有一天睡觉时,遗失在山区不知何处。

法官判决时,对黄嫌供称脏款去向不明仍持保留,即使坦承犯案,但犯后态度不佳,且曾加入欺诈集团,以强盗罪判处9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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