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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不听规劝溺亡 带队无罪

作者:小唯 来源:yam 2016-02-25 07:32:08

台中逢甲大学光电系学生,前年6月到屏东垦丁南湾戏水,因浪大造成萧姓、涂姓2学生死亡,带队的旅行社罗姓服务人员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屏东地院认为学生当天自行变动行程,加上学生不顾海岸巡逻员广播与罗女规劝...

台中逢甲大学光电系学生,前年6月到屏东垦丁南湾戏水,因浪大造成萧姓、涂姓2学生死亡,带队的旅行社罗姓服务人员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屏东地院认为学生当天自行变动行程,加上学生不顾海岸巡逻员广播与罗女规劝执意戏水,认为她并无业务过失责任,昨判决无罪。

当时事发后,垦丁国家公园岸际海域活动管理作业要点经内政部公告正式实施,垦丁各沙滩一旦插上禁止下水红旗,强制驱离若不听,违者将依国家公园法开罚3000元。

判决指出,2年前就读逢甲大学光电系一年级的28名学生,举办班游南下垦丁,由台中市一家旅行社规画行程,事发当天下午拉到南湾戏水,因当时海象不佳,一度造成十余人被大浪卷走,导致萧姓、涂姓2学生死亡。检方及家属认为罗女负责带队,却未善尽管理责任劝阻,才会造成悲剧。

罗女说,当天是学生临时表决变更行程,才会到南湾玩,且她也事先规劝,但学生仍执意下水。海岸巡逻员也作证,指海象不佳,沿岸已有插红旗警告,但许多游客仍然不听劝,险象环生。

合议庭法官因此认定,带队的罗女并无强制力,加上事前已告知责任,认为罗女与大学生溺亡无直接因果关系,判决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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