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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播案庭审直击,王欣律师:手机天天短信诈骗,咋不要求中国移动转型啊?

作者:轶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6-01-08 16:12:42

辩护人:公诉人刚才说做不到为什么不转型?手机天天短信诈骗,咋不要求中国移动转型啊?辩护人:公诉人现在拿不出快播公司需要对预告片内容进行判断防范的法定义务,法律都没规定啊,不能强家人所难啊!辩护人:言辞证...

 辩护人:公诉人刚才说做不到为什么不转型?手机天天短信诈骗,咋不要求中国移动转型啊?

辩护人:公诉人现在拿不出快播公司需要对预告片内容进行判断防范的法定义务,法律都没规定啊,不能强家人所难啊!

辩护人:言辞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唯一依据,我也不说了~我现在说事实,快播公司到底有没有传播行为?公诉人也说了:“明知道他人如何如何...快播公司却放任。。。。”,但这正说明被告人不具有主观传播。

辩护人:公诉人说是公安机关委托的文创动力,明显就是版权局委托的文创动力嘛,文创动力和版权局什么关系啊!

辩护人:版权局当初把服务器放哪了?估计公诉方又回去拿什么说明给我了,我要说的是这个说明是补救的措施,不是原始证据,你把原始证据给我。

辩护人:扣押的时候,没有对服务器拍照登记,造成现在涉案服务器是不是当初查扣的服务器。

辩护人:转线索不能单凭一句话,需要手续,这叫案件来源不明。

辩护人:海淀文委为什么能知道这四个服务器?你怎么发现这里面有***预告片的?本来是冲着侵权的,随后又改成刑事案件了?里面的版权鉴定的结果在哪啊?没有啊!

辩护人:本案的证据取得单位是不是和快播公司有利害关系,如果说取证单位的客户和快播公司有竞争关系,那么只能说四个字:动机不存!全国这么多服务器,为什么奔着这四台服务器来着?

辩护人(王欣的律师):做了这么多年律师,从来没像今天这样想给被告人喊个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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