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征求意见稿)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社区从事老年人日间照料的场所。2规范*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社区从事老年人日间照料的场所。
2规范*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763-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
GB/T50340—2003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GB/TXXXXX—XXXX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XXXXX—XXXX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休息位loungechair
休息用的座位,可以是坐具、卧具或坐卧一体的座具。
3.2
就餐位diningtable
就餐用的桌子,可以是多人饭桌、单人饭桌或简易餐台。
4基本要求
4.1室内各种设施设备应无尖角凸出部分。
4.2配置室内温度控制设施设备。
4.3配置监控系统,监控范围应覆盖公共区域。在醒目位置设置预告片监控标志。
4.4公共区域设紧急呼叫装置,装置高度距地面为1.1m。
4.5配备消防器材,配置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入口设有指示标志,并保持畅通。
4.6坡道、台阶、扶手的设置符合GB50763-2012和GB/T50340—2003的相关要求。
4.7展示适宜老年人的下列常用康复辅具:
a)助行辅具,如拐杖、框式助行器、轮式助行器、座式助行器、四脚拐、手动轮椅车;
b)助食辅具,如勺子、叉子、筷子、杯子、防洒碗;
c)老花镜、放大镜、带放大镜的指甲钳、助听器、拍痰杯。
4.8有供老人使用的电话。
4.9电视。
5配置要求
5.1 基本配置
5.1.1 接待区
5.1.1.1 环境整洁,有办公桌椅、供老人坐的座椅。
5.1.1.2 有相关介绍材料、纸笔,宜配备放大镜、台灯。
5.1.2 娱乐区
应有如下适合老年人特点、娱乐*、社交*、益智*的配置:
——桌椅、扑克、象棋、麻将;
——电视机、音像播放设备,如DVD、VCD、合成式数字影像播放器;
——有利于老人训练智力、精细动作和力量的器械,如积木、组合玩具、握力器、计数辅具、穿珠
辅具、手指灵活度训练辅具。
5.1.3 文化活动区
5.1.3.1 配置桌椅、书架,助视、固定辅具,如助视仪、阅读器、书固定夹。
5.1.3.2 配置适合老人阅读的书籍、报刊、杂志。
5.1.3.3 配置具有连通互联网的信息设备。
5.1.3.4 配置书法、绘画用品,手工制作用品用具。
5.1.4 休息区
5.1.4.1 配置老人午休用的休息位,休息位可以是椅子、沙发、床,应保证老人午休时能处于卧姿,宜采用可折叠、伸展的沙发。
5.1.4.2 休息位有序摆放,避免老人发生磕碰或摔倒。
5.1.4.3 配置老年人午休所需的基本生活用具,如毛毯、痰盂、废纸篓。
5.1.4.4 卧姿休息位旁边应配置呼叫装置。
5.1.5 就餐区
5.1.5.1 就餐位数量与老年人数之比不低于1:2。
5.1.5.2 如有需要,可设轮椅就餐位。
5.1.5.3 应有如下配置:
——热水供应;
——菜品公告栏、时钟;
——餐巾纸、废纸篓;
——洗漱池;
——防蝇防虫;
——剩菜剩饭收集。
5.1.5.4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自身提供餐饮的,应配置碗柜、消毒柜、餐具。
5.1.6 卫生间
5.1.6.1 符合GB50763-2012中3.9的无障碍设计要求。
5.1.6.2 蹲式厕位应配坐便椅。
5.1.6.3 门锁能双向开启。
5.1.6.4 配置排气扇、干手设备、墙面镜、卫生纸固定架、洗手用品、卫生纸、废纸篓。
5.1.7 办公区
5.1.7.1 配置办公桌椅、电话、档案柜、文件柜、计算机、打印机。宜配置照相机、摄像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
5.1.7.2 配备监控系统的终端设备。
5.1.7.3 配备呼叫系统的终端设备。
5.1.7.4 配备扩音喇叭。
5.1.7.5 备有急救箱。
5.2 适宜配置
5.2.1 保健康复区
5.2.1.1 运动器具,如跑步机、柔*踏步器、功率自行车。
5.2.1.2 肌力训练器械,如平衡训练器、哑铃。
5.2.1.3 身体指数测量器具,如体重计、体温计、血压计。
5.2.1.4 传统康复治疗器具,如按摩床、火罐。
5.2.2 心理疏导区
配置柔*桌椅、可调光系统、心理沙盘、心理宣泄工具。
5.2.3 厨房
配置操作台、洗涤池,安全灶具,并满足如下要求:
——布局合理,整洁卫生,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
——有排风、排烟设备;
——防滑材料满铺地面便于清扫;
——有防杀虫害的设施和用品;
——燃气厨房应设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5.2.4 浴室
配置淋浴器、恒温设备、浴凳或淋浴椅、防滑沐浴垫、呼叫按钮、排气扇,并满足如下要求:
——符合GB50763-2012中3.10的无障碍设计要求;
——水温应可调节;
——呼叫按钮高度距地面为1.1m;
——门下部设有固定百叶。
5.2.5 理发区
配置理发座椅,理发、剃须工具,清洁用品用具。
5.2.6 洗衣区
配置洗涤、脱水的设施设备。
5.2.7 交通设施
配置接送老人专用的车辆,配备电动轮椅车及汽车的停车位。
5.2.8 室外活动场地
室外活动场地宜有:
——适当规模的绿化、休憩的椅凳;
——适合老年人的体能训练器具,如太空漫步机、健骑机;
——适合老年人漫步的道路。
参 考 文 献
[1]GB9666-199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
[2]GB/T29353-2012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3]MZ008-2001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4]MZ009-2001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5]MZ/T039-2013老年人能力评估
[6]MZ/T032-2012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7]建标143-201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8]建标144-2010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
[9]DB11/T148—2008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
[10]DB11/T219-2004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
[11]DB11/T149—2008养老机构院内感染控制规范
[12]DB11/T220-2004养老机构医务室服务质量控制规范
[13]DB11/T305-2005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
[14]DB31/T592-2012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服务规范
[15]DB31/T685-2013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
[16]DB32/T482-2001社区服务养老服务规范
[17]DB510100/T122—2013社区养老服务管理规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一般要求、服务内容。2 规范*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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