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法院回应庭长因折迁被停职,称陈建微博所说均不属实
新京报快讯6月24日,四川宁南县法院松新法庭庭长陈建发布微博称,因其家人与县政府就拆迁问题未达成协议,他被口头宣布停职,做不好家人拆迁工作将面临免职和调离法院。今日晚间,宁南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官方通报称...
新京报快讯 6月24日,四川宁南县法院松新法庭庭长陈建发布微博称,因其家人与县政府就拆迁问题未达成协议,他被口头宣布停职,做不好家人拆迁工作将面临免职和调离法院。
今日晚间,宁南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官方通报称,该微博内容严重失实。陈建所说要对他进行停职、免职、调离法院等情况均不属实,更不存在所谓“县政府和相关机构不和我母亲直接协商,非要来逼迫我”的说法。
通报指出,陈建微博中所反映的其父母房屋拆迁,是宁南老城北区改造工程之一。宁南老城北区,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该拆迁项目自2014年7月启动以来,涉及的50户拆迁户中,已有46户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其余包括陈建家在内的4户暂未签订协议。
陈建及其父母共同居住的房屋在此次拆迁中,和其他拆迁户一样,按照相关政策执行统一的补偿标准,根据评估,陈建家能够得到房屋补偿款共计400766.26元;在比陈建家现有房屋区位、交通、环境更好的地段划拨150平方米左右土地统一规划,由其自行修建房屋。
通报还称,陈建家的房屋拆迁至今未达成协议,是因为陈建及其父母认为评估补偿过低,提不合理价格要求所致。因此,不存在陈建在微博中所述,没有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定来进行征地和搬迁的情况。
今年5月,陈建父亲去世后母亲回泸州老家休养。6月17日端午节前夕,县法院领导考虑到陈建的特殊情况,多批给了陈建两天(6月18日、19日)假期,让他提前回泸州去看望母亲,并做母亲的思想工作,了解其态度,且最迟在6月24日返回单位。
今日下午,宁南县人民法院一工作人员称,法院已要求陈建返回单位上班,但目前他还未到单位报道。
24日晚,陈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我没有回去工作,是他们找我回去谈话。法院的人给我扣了很多帽子,说我觉悟不高,把事情搞大了。还让我写一个道歉声明,说微博内容都不符合事实。”
此前,陈建在微博题为《一位基层法官写给周强院长的信》中称,2014年8月,凉山县政府将防洪沟两边的房屋拆迁,他父母的房屋就在其中。房子属于国有土地,但拆迁补偿标准仅按照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差价较大,所以其父母与县政府尚未达成拆迁协议。
陈建称,他一直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努力地做父母的工作,让他们响应政府号召,但父母仍然不同意。
陈建在微博中写道:“6月17日晚上8点30分,我院党组口头宣布: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对我停职,要我交出手中的审判工作,回家做我母亲的工作,直到我母亲同意搬迁才能继续回去工作。如果做不好我母亲的工作,我还将要面对免职和调离法院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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