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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专员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若干建议

作者:丽娜 来源:财政部 2017-06-28 15:56:31

从规范使用和提升效益的角度出发,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个重要问题。我们建议,在切实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同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政策并着力抓落实,加强基层扶贫攻坚队伍建设。一、进一步...

从规范使用和提升效益的角度出发,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个重要问题。我们建议,在切实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同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政策并着力抓落实,加强基层扶贫攻坚队伍建设。

一、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政策。一是省级相关部门应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目前,中央多个部门,包括审计署、国家林业局、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农发办、国家民委等已经出台支持统筹整合的政策措施。省级相关部门应根据中央有关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取消限制*规定,尤其是严格按照不要限定在试点贫困县的资金具体用途和分项目进行绩效考评的规定,给予贫困县更多的自主权,推进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最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二是将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统筹归并使用。“以工代赈”的政策初衷在于组织当地贫困农民参加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使其获得劳务报酬,直接增加收入。但目前大量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留守的大多为老弱病残人员,项目施工单位普遍采用机械化进行项目建设,很少雇佣当地贫困人员参与施工,以工代赈政策名不副实。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修订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把以工代赈方面资金归并统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统筹安排扶贫工作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同时,要注意适度适时,注重方式方法,克服扎堆问题,使得地方忙于应付,应该着力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建议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协调制订专门的扶贫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定期按时检查,形成合力,保证地方扶贫工作正常开展。

二、下大力气抓好政策的执行落实。一是省级相关部门要落实好中央的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和沟通协调,指导贫困县严格按照政策开展扶贫工作。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针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既要结合部门职能、放权到位,又不能一放了之,要改变过去项目审批和监管的方式方法,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强化对贫困县扶贫规划编制、项目库建设等的指导,督促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省级财政部门要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同时加强对县级财政部门的指导,确保其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规定、认真做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二是县级相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扶贫工作。扶贫政策好,更要执行好。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统筹扶贫规划和项目库建设,避免项目多头申报、重复建设,并做好项目储备,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切实防止扶贫资金闲置浪费。县级财政部门要管理好财政扶贫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报账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按时完成项目,防止财力沉淀,提升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基层扶贫攻坚队伍建设。一是多渠道充实基层扶贫攻坚力量。为适应当前监管任务不断加重、监管要求不断提高的形势发展需要,一方面通过协调上下级、部门间人员借调、挂职等方式,充实扶贫相关部门力量,同时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和内涵,积极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项目招投标和验收工作。另一方面,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的优势,强化扶贫项目的一线监管力度,确保扶贫项目按时高效完成。二是加强基层扶贫工作能力建设。围绕扶贫开发,精准扶贫政策、项目规划管理、新农村建设、特*产业发展等重点内容,培训县乡业务主管部门干部。在深入领会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艰巨任务,充分认识加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重要*的同时,熟悉和掌握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执行力,解决好“为什么”“做什么”和“如何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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