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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法院反映银行财产保全办理亟待提高

作者:周鹏程 来源:重庆法院网 2016-11-30 11:00:00

丰都法院民事财产保全中心设立运行以来,共集中办理保全案件230余件,保全财产9000余万元。在实施保全工作中,银行机构执行账户查询、冻结主要存在四个方面问题,亟待重视和改善。一是手续复杂,多头审批。根据民事诉...

丰都法院民事财产保全中心设立运行以来,共集中办理保全案件230余件,保全财产9000余万元。在实施保全工作中,银行机构执行账户查询、冻结主要存在四个方面问题,亟待重视和改善。

一是手续复杂,多头审批。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办理财产保全,只需要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即可。但工作人员到银行执行公务时,银行需要内部文件的审批,要求法院工作人员找寻银行管理人员签字。此外,在柜员进行操作时,需要上级银行远程授权,扫描上传各种文件、证件,需工作人员现场照相,使办案人员的时间压力剧增。

二是审查各异,分散管理。各银行负责司法相关业务的部门不一致,如农商行是保卫监察部审查,邮储银行是审计部审查,其他银行是风险合规部门或者大厅值班经理审查。同时,各银行审查部门的办公地点和实际业务操作的办公地点不集中,来回周转耗时费力。

三是网点广泛,流程不一。以丰都为例,建行、工行、中行、邮储银行、农商行等可以在丰都支行集中采取措施,而农行需要到账户开户网点采取措施,而该银行网点众多,且分散在各乡镇。此外,乡镇开户网点跟储户往往比较熟悉,有走漏消息的风险;各网点办理业务的窗口也不一致,有的银行没有专门负责司法协助的窗口,分散在综合柜台或在现金柜台,不利于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四是业务不熟,查询有误。银行工作人员缺乏法律知识储备,对法院执行公务的*质、程序、法律效果并不了解。个别网点很少接触该类业务,往往是工作人员边翻手册边办理,机械执行内部规定;填写回执不规范,甚至出现拒收法律文书、要求法院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按手印等奇怪现象。其次,某些银行的业务办理人员不够认真或者其他系统原因,导致第一次查询和第二次查询的结果不一致,容易造成存款流失,导致当事人和法院的矛盾升级。

对此,丰都法院建议:一是开辟绿*通道,对接诉讼保全工作。加强与银行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构建民事财产保全办理对接机制,开辟专职查询窗口,由银行专职查询人员进行办理,将财产保全中需要查询财产线索的案件,一并纳入集约查询范围,减轻诉讼保全小组程序负担,提升财产保全工作效率。二是联动银行机构,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银行专职查询人员的法律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技能。统一查询流程,简化程序,集中办理相关手续。探索构建在人民银行设立冻结中心,集中办理各银行司法业务的新模式。三是强化信息反馈,适时开展业务交流。明确查询信息反馈时限,便于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对于工作对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建议及时以座谈会的形式讨论交流,共同推动财产保全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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