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省政府关于宜昌市承办湖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的批复
文件编号:鄂政函〔2018〕13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宜昌市人民政府,省体育局: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承办湖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的请示》(宜昌政文〔2018〕29号)、《湖北省体育局关于确定湖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承办城市的请示》(鄂体育文〔2018〕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宜昌市承办2022年湖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
二、宜昌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筹办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务实创新、科学规范、统筹共享、节俭高效的原则,科学制订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各项筹办工作,努力把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办成一届精彩的体育盛会。
三、省体育局要加强对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筹办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抓好竞赛组织工作,严肃赛风赛纪,确保省第十六届运动会成功举办。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