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质量监督专项检查的通知
文件编号:冀建办工函〔2018〕1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质量监督专项检查的通知
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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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质量监督专项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000218069/2018-00118
发布机构: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文号:
冀建办工函〔2018〕19号
主题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13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质量监督专项检查的通知
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保定、邢台、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以下简称“安置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和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规范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确保安置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定于9月10日—21日开展全省安置项目工程质量监督专项检查,此次检查与2018年下半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巡查暗访一并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保定、邢台、邯郸等7市35县(区)的所有在建安置项目。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贯彻落实我省安置项目工程质量监管工作部署情况,安置工
程质量日常监管、巡查暗访开展、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
(二)责任单位质量管理情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项目负责人执业人员,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三)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勘察报告、工程设计文件深度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工程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是否经审查合格,审查合格书、审查报告、审查意见书是否完整齐全、符合实际,并签字签章齐全;施工图审查意见是否落实到工程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存在违反抗震设防、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以及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形等。
(四)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抽查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建筑节能和使用功能质量的关键部位及作业面施工质量,包括钢筋、混凝土、砌体、节能、电梯工程施工质量等。突出对质量投诉比较集中的楼板、墙面裂缝和屋面、外墙、厕浴间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以及无障碍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五)工程技术资料情况。检查工程技术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及与项目建设进度同步情况。重点抽查主要原材料进场验收和复检、不合格材料退场、施工质量验收、监理通知、质量问题处理等资料的抽查。
(六)主要建筑材料和构配件质量情况。重点抽查施工现场钢筋原材及连接件、防水材料、电线电缆、接线盒、砌块材料、保温材料等质量情况,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水泥、砂(重点查氯离子含量)质量。
重点抽测主要混凝土构件几何尺寸、混凝土强度、保护层厚度的质量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听取受检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本地区安置项目工程质量监管情况工作书面汇报。
(二)检查组从安置项目工程台账随机抽取确定受检工程,每市检查工程数量不少于2个。
(三)检查组进入施工现场,按确定的检查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对主要质量问题证据用执法记录仪予以记录。
(四)每个市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受检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受检工程相关责任单位通报检查情况。
(五)全省发布检查情况通报。
四、组织安排
本次检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共分3组,第一组9人,第二、三组8人。其中,组长1人,督查员1人,联络员1人,专家6人(设计2人、质量2人、检测2人)。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石家庄、邢台、邯郸
组长:杨君林督查员:安俊玲联络员:王国栋
第二组:承德、秦皇岛、唐山
组长:甄志禄联络员:齐朝阳
第三组:张家口、保定、廊坊、定州
组长:王啸天联络员:陈石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安置项目工程质量检查的组织实施,围绕检查活动,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政策宣传引导,提高安置项目工程各方主体的质量意识。
(二)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责任,注重检查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拿出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和纠正。
(三)检查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党风廉政的各项工作要求,各单位不准安排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检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工作纪律,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切实杜绝“四风”。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