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温99号建议的答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7-10 13:45:13  评论()

文件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温99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浙交建〔2018〕9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姜景峰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温99号《关于将乐永青高速公路列入省交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温州市交通发展,甬台温高速复线灵昆至阁巷段、瑞安至苍南段,龙丽温高速文成至瑞安段、文成至泰顺段均已开工建设,力争十三五期建成通车;龙丽温高速景宁至文成段工可已批复,力争年内节点开工,2021年建成通车。已支持瑞苍高速(龙丽温高速公路至甬台温复线高速公路联络线)、金丽温高速东延线纳入十三五规划预备类项目。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乐永青高速公路,未纳入我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目前正在开展的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主要是对五年规划执行情况的综合评估,仅可能涉及个别项目调整。我厅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交通需求、资金能力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在十四五规划及全省高速公路中长期规划中统筹考虑。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处周瀛

联系电话:0571-87808902

传真:0571-87819497邮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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