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宁22号建议的答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7-06 11:32:11  评论()

文件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宁22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浙交建〔2018〕7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李飒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宁22号《关于将杭甬高速复线建成超级高速公路的建议》收悉。结合省公安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杭绍甬高速公路起于杭州市萧山区南阳街道,接杭州中环快速路,经杭州、绍兴、宁波三市,终于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全长174公里,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横贯杭州湾区南岸的主要通道,已列入我省综合交通十三五规划。根据大湾区、大通道建设要求,我省将高标准建设杭绍甬智慧高速公路,作为交通强国示范区的标志性工程。进一步推动综合交通高质量发展,通过对高速公路的智慧化建设充分发挥道路潜力,提高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交通产业发展。为此,前期我厅已会同相关单位进行了多次研究,基本形成杭绍甬智慧高速公路总体建设方案。总体目标是要建设智能、快速、绿色、安全的智慧高速公路,满足社会多层次、个性化、高品质的交通服务要求。

杭绍甬智慧高速公路的建设是一项具有前瞻性、开创性和系统性的工作,我厅赞同您提出的要从立法、标准、配套、教育入手,为智慧高速公路的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技术支持、智能服务和意识遵循的建议,并将在杭绍甬智慧高速公路总体建设方案及后续的专题研究和专项设计中统筹考虑。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处周瀛

联系电话:0571-87808902

传真:0571-87819497邮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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