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温23号建议的答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7-06 11:32:11  评论()

文件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温23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浙交建〔2018〕8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李无文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温23号《关于提升改造甬台温高速鹿城七都段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甬台温高速公路是沈海高速浙江段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我省高速公路网的主要纵向通道之一,通车以来交通量增长很快,是我省最繁忙的高速公路之一。温州大桥目前日均流量达6万辆,不仅承担了南北向中长距离过境交通,也承担了瓯江两岸的市内交通。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对甬台温高速七都段进行抬升,并同步改造七都互通的方案,施工期需中断交通,对甬台温高速的正常营运将产生重大影响,涉及面广,工程量大。建议温州市统筹考虑区域发展需求、路网布局及施工期交通组织等因素,深入研究甬台温高速七都段改造的必要性和建设时序,并与高速公路业主做好沟通协调。我厅也将做好技术服务和行业指导。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处周瀛

联系电话:0571-87808902

传真:0571-87819497邮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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