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118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8-06-26 20:11:16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118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环办水保函[2018]48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水利部办公厅:

现就曹金萍等17位代表“关于构建水安全保障体系支撑和保障新旧动能转换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南水北调工程是缓解我国北方水资源短缺,修复和改善生态环境状况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南四湖、东平湖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通道和调蓄湖泊,两湖水质对于确保东线工程水质安全意义重大。代表们提出的“建立南四湖、东平湖生态补偿机制”建议,将有助于促进相关地区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和水质保护工作,我部原则赞成,建议予以支持。

自2011年起,南四湖被纳入水质较好湖泊中央财政支持范围。截至2016年,中央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20.38亿元支持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带动地方及社会投入,为建立“中央引导,地方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健全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根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森林、草原、水流等七大生态保护领域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下一步,我部积极配合你部和财政部,推动建立南四湖、东平湖生态补偿机制。

以上意见,供答复时参考。

联系人:任静

联系电话:(010)66103232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6月12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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