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省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的决定
文件编号:福建省政府令第19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4月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唐登杰
2018年4月27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2007年4月2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98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