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龙岩市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文件编号:龙政综〔2018〕5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8〕55号)要求,经研究,对应调整12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
市直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调整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和落实工作。对承接省级下放(委托)的事项,要主动加强与省直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学习培训和业务对接,确保下放(委托)事项承接到位;对调整的事项,要及时调整办理规程和办事指南,并按规定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和政务公开工作。
附件:调整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