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厦门市政府关于集美北路(集灌路—集美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通告
文件编号:厦府〔2018〕10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集美区2017年度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7〕739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2017年度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厦府地农转征〔2017〕16号)批准,现需征收集美区杏滨街道锦园社区集体土地126平方米、杏林街道西亭社区集体土地173平方米、灌口镇三社村集体土地15189平方米和后溪镇崎沟村集体土地764平方米,合计征收集体土地16252平方米,作为集美北路(集灌路—集美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土地用途
征地面积(平方米)
征地单位
被征地单位
集美北路(集灌路—集美大道)提升改造工程
交通运输用地
126
集美区人民政府
锦园社区居委会
173
西亭社区居委会
15189
三社村委会
764
崎沟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