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开展跨市域用能权交易的通知
文件编号:冀发改环资〔2018〕42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开展跨市域用能权交易的通知
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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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开展跨市域用能权交易的通知
索引号:
00021798X/2018-00794
发布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
文号:
冀发改环资〔2018〕427号
主题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28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关于开展跨市域用能权交易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能源资源节约,确保“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约束性资源使用权交易的意见》(冀政办字〔2016〕172号)、《河北省用能权、用煤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跨市域用能权交易操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跨市域用能权交易操作方案
2.能源消费指标出售证明
3.能源消费指标购买证明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