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分局关于催报企业年报的公告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四川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4-13 22:43:32  评论()

文件名称: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分局关于催报企业年报的公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凡2017年12月31日前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本级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于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http://sc.gsxt.gov.cn),或通过“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scaic.gov.cn),报送并公示2017年度年报和即时信息。

目前,2017年度企业年报期限已经过半,未报送并公示的企业请务必抓紧办理!未按时年报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企业信用受损,经营活动受限。

为方便省本级企业报送和公示年报,省工商局直属分局设立咨询服务电话:028-86522011、86522208,办公服务地点:成都市永兴巷15号直属分局313办公室。

特此公告!

四川省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直属分局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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