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届上海市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3-12 18:07:06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届上海市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教委基〔2018〕1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届上海市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关于举办2018年张謇杯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的通知》(装备中心〔2017〕85号)要求,主题为以自制玩教具活动促进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发展的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定于2018年举行,届时,本市将组团参加本届评选活动。经研究,我委决定会同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开展第四届上海市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遴选优秀作品参加本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负责。现将《第四届上海市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方案》及有关材料(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广泛发动和逐级评选的基础上,推荐优秀自制玩教具参加全市评选,并于2018年3月12日(星期一)之前,将本区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附件2)报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于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前通过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官网(http://www.shjyzb.edu.sh.cn)提交参评资料。

联系地址:和田路151号

联系人:孙爱青、陈庆

联系电话:56988006*8056,传真:56631113

E-mail:yeywjj@126.com

附件:第四届上海市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方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2月13日

附件

第四届上海市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第四届上海市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学前教育目标要求,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幼儿园办园水平提升、教育质量提高,推动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发展。

二、活动主题

以自制玩教具活动促进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发展。

三、组织领导

由市教委基教处、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秘书处、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组成上海市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工作小组,下设专家评选委员会。

四、评选范围与分类

(一)评选范围

1.申报作品须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正在使用,由幼儿园教师自己设计并简单制作,或对工业化产品进行改造的玩教具,还包括运用无须制作能体现教育与游戏功能的自然材料和日常材料。工业化生产的玩教具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

2.属于以下任一条的作品将不被接受参加本届活动:

(1)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

(3)造成污染的作品,破坏环境的作品,有害于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的作品,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

(4)与GB6675《玩具安全》及相关玩具安全标准(规范、要求)相违背的作品。

(5)曾获得往届本市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一、二、三等奖的作品。

(二)申报作品类别

1.科学类(KX)

2.益智类(YZ)

3.建构类(JG)

4.运动类(YD)

5.艺术类(YS,包含美工、音乐)

6.综合类(ZH,包含语言阅读、角色表演、社会等)

五、申报要求

(一)遴选推荐数量

1.以各区为参评单位。每个参评单位可遴选推荐30件作品,每个作品类别限报6件,每件作品只能申报一个作品类别。

2.每位作者限报2项作品(含合作的作品)参评。

(二)参评作品提交材料内容与要求

1.第四届上海市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参评作品申报表(附表1)。

2.利用参评作品开展游戏活动的案例视频。视频要求采用mp4/mov/avi/rm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P,包含声音,时间不超过10分钟。视频应注意保护幼儿肖像权。

3.参评作品照片及电子文件。要求能反映作品全貌及重要细节,照片或图片建议采用6寸大小;照片、图片电子文件采用jpg/png/bmp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文件大小不小于1MB。

4.其他可证明作品水平的资料,如已获奖励、专利等复印件。

(三)参评单位提交材料内容与要求

1.第四届上海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参评作品汇总表(附表2)。

2.参评单位开展幼儿园自制玩教具活动情况介绍。

(四)申报时间与方式

1.本届展评活动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各参评单位可于2018年4月15日--28日登录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官网提交参评材料。

网址:http://www.shjyzb.edu.sh.cn

2.网络申报完成后,参评作品作者需将申报材料下载打印(所有纸制材料一式2份,参评作品申报表、案例视频、照片、图片、作品证明资料等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刻录1套),按要求经所有作者本人签字,所属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由各参评单位汇总,于2018年4月27日前快递至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请注明:第四届上海市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评选活动申报材料)。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不接收幼儿园或个人单独递送的材料。

六、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

本届展评活动设立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奖、参评单位团体奖、参评单位组织奖等三项评选,评选条件分别如下:

(一)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奖

从教育性、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趣味性、简易性、安全性、特色性、环保性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突出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创新设计开发玩教具,并利用其开展特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促进教学质量提升。

对符合获奖条件的参评作品分别评出一、二和三等奖。

(二)参评单位团体奖

获奖作品按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分别计入各参评单位团体总分。

团体总分前6名的参评单位获得团体奖。

(三)参评单位组织奖

参评单位积极参与本届展评活动,发动面广泛深入,组织程序严谨,遴选推荐公正、公开、规范,上报了本区组织幼儿园开展相关活动情况的书面报告。积极参与终评与展示活动,组织工作认真有序。在本届展评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参评单位优秀组织奖不设等级、不分等级、不限名额。

七、评选程序

(一)网络初评

1.专家评选委员会根据本届活动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申报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材料进行网络初评。初评按类别遴选出不超过50%作品入围复评,并于复评现场评审出一、二等奖作品。

2.初评结果将在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向工作小组实名提出(如实提供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经查实确有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参评条件者,将取消其作品参评资格。

(二)复评与现场演示

1.初评遴选入围的作品需由作者本人携作品参加复评和现场演示。专家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根据作品现场演示情况,结合初评结果,确定作品等级。

2.入围但因故不能参加复评与现场演示,且未向工作小组说明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3.复评与现场演示结束后,专家评选委员会综合专家评选意见,提出获得一、二、三等奖名单,经工作小组批审核通过后公布。

八、总结表彰

1.向获得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一、二、三等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予以奖励。

2.向获得参评单位团体奖的单位颁发奖杯。

3.向获得参评单位组织奖的单位颁发奖牌。

4.向各区教育局通报展评结果。

九、知识产权

第四届上海市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工作小组不负责办理专利申请和技术转让事宜。参与此次活动视为作者同意公开所申报资料(包括专利资料),并同意主办单位在期刊、图书、网络等媒体公开、出版、展示。

十、其他

1.请各参评单位做好组织发动与遴选推荐工作,并按活动通知要求于2018年3月12日前报送本区活动负责人与联系人。

2.复评及现场演示活动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3.组委会将视情况在活动官网展示部分优秀作品并汇编成册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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