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关于重庆电讯职业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重庆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3-03 16:48:25  评论()

文件名称:重庆市政府关于重庆电讯职业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文件编号:渝府〔2018〕1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府〔2018〕1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市教委:

你委《关于变更重庆电讯职业学院举办者的请示》(渝教文〔2018〕2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电讯职业学院的举办者由重庆斌鑫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兴翰辰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重庆电讯职业学院变更举办者后,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办学地址不变。你委要指导学校依法完善学校的章程、法人治理结构和学校法人财产权属。

三、你委要加强管理,督促重庆兴翰辰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履行举办者义务,科学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加大办学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确保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2日

抄送: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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