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安委会,省级有关部门,省属有关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增强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使命意识。春节前后历来是事故多发期,当前正值春运高峰,春节即将来临,节后又将召开全国两会。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新时代的使命感提高做好安全生产的政治站位,以新时代的责任心强化做好安全生产的使命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扎实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严守安全红线,落实安全责任,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统筹落实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和单位实际,认真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明电〔2017〕15号)要求,加大旅游、特种设备、城镇燃气、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确保春运安全有序,严格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存储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要提前谋划部署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扎实开展复工复产前的设备设施隐患排查和整改,严格依法开展新上岗、转岗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尤其要严厉查处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确保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有序复工。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值守。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标准、程序和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加强事故舆情收集分析和研判,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科学、有效开展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坚决防止因事故处置不力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情况发生。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