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会议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安监局,有关县(市、区)安监局:
经研究,省安监局、省金融办、浙江保监局决定召开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14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等部门关于在高危行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46号)精神,部署我省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社会综合治理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会议时间
2018年1月29日(星期一)下午报到(本地参会人员按时参会即可),1月30日上午8:30召开会议。
三、会议地点
杭州新世纪大酒店四楼时代广场(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8号,地铁二号线沈塘桥站下车C出口,联系人:蒋建英,联系电话:13067791972)。
四、参会人员
各市安监局、义乌市安监局安责险工作分管领导、职能处室负责人,鄞州区、海盐县安监局负责人,有关高危行业企业代表,部分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代表,部分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
会议邀请省金融办、省经信委、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与渔业局职能处室负责人参会。
五、其他事项
请各市安监局负责通知本辖区参加会议的县(市、区)安监局,并汇总参会人员名单(包括驾驶员),于1月24日(星期三)17:30前将报名回执以电子版方式报至省安监局。联系人:黄赟;联系电话:0571-87055021;邮箱:sajjfgc@126.com。
附件:报名回执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