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北京市民防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件编号:京民防发[201712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京民防发〔2017〕123号
各区民防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和《北京市民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我局对2017年9月1日前制定实施的5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已有新的规定或不适应民防事业发展要求的1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北京市民防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17年度)
北京市民防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