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征文活动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征文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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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征文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738711562/2017-50121
发布机构:
文号:
主题词: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18日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督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征文活动的通知
冀安监管办〔2017〕24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征文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厅宣教函〔2017〕258号)。现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征文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和力量,推动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质量水平的有力抓手和重要载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明确具体要求、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确保我省征文活动发动范围广、征集数量多、征文质量高。
二、广泛发动,积极参与。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广泛发动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征文活动,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紧密结合全省安监系统开展的“转理念转方式转作风”活动,通过研讨、座谈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撰写理论文章。主要领导要带头撰写,其他班子成员每人不少于一篇,所属处(科)室至少撰写一篇。
三、注重原创,确保质量。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实际,紧扣征文主题,深入思考积极创作。要注重征文质量,创作作品主题观点鲜明,突出导向性和原创性,体现河北安全生产特色,符合社会主义新时代安全发展要求,对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具有深远指导意义,全面反映新时代河北安监文化的新内涵。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总局要求,于2018年3月31日前报送征文作品,同时将报送情况(包括作者姓名、单位及职务、论文题目)汇总后报省局。
联系人及电话:邵明利0311—87805098
邮箱:hbajyjs@163.com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征文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厅宣教函〔2017〕258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