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1-09 10:21:09  评论()

文件名称: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局:

近期,省安监局完成了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考试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实现了省考试系统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数据共享,我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不含煤矿)项目培训报名和证书申领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为办证人员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经研究,拟对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不含煤矿)项目的申请材料、办事流程等作出调整,现将调整的内容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缩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规定的发证时限20个工作日,将我省特种作业操作证新证发证时限调整为5个工作日,复审(换证)调整为3个工作日。

二、为规范特种作业考核发证流程,严格执行《浙江省安全生产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从2018年3月1日起,全省各地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理论考试一律纳入省考试系统进行计算机考试;如因特殊原因需纸质试卷考试的,必须经省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采用计算机生成的纸质试卷考试。未经申请同意擅自采用纸质试卷考试的,将不予受理办证材料。

三、从2018年3月1日起,省安监局将委托各市安监局负责管理和使用相应的特种作业IC卡管理系统Ukey(制证审批电子章),各市应建立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通过省考试系统完成市级发证审核、省级证书签发程序,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复审(换证)等工作。

四、各市安监局要高度重视,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研究部署,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实施过程中,要注重效率,各市在收到省考试系统(政务服务网)内的个人办件申请后,应当立即受理,并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将证书制作完毕并通知上门取件或邮寄,切实将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落到实处。

各市安监局在操作和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致电省考试中心,联系人:朱金有(0571-87228751)、楼霄翔(13732248116)。

附件:特种作业人员纸质试卷考试申请表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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