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和修订意见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和修订意见的通知
鲁工商法规字〔2017〕6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工商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和修订意见已经省局局务会研究通过,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0件,修订3件,失效3件,废止15件,现予以公布。修订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1月9日。
附件: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1月10日
(2017年11月10日印发)
注:本文附件详见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