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文件编号:浙交〔2017〕22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厅管厅属各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浙交〔2016〕244号)同时废止。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2月21日
文件名称: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文件编号:浙交〔2017〕22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厅管厅属各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浙交〔2016〕244号)同时废止。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