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关于增设固定超限检测站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宁夏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12-19 18:11:06  评论()

文件名称:自治区政府关于增设固定超限检测站的批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增设固定超限检测站的请示》(宁交发〔2017〕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厅利用已撤销的国道109四十里店、国道307银巴路、国道109石嘴山黄河大桥、省道302平罗黄河大桥、国道109广武、省道307青铜峡黄河大桥、国道109兴仁、省道303汝西、国道211水洞沟等9个普通公路收费站,改造增设9个固定超限检测站。

二、你厅与自治区公安厅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在改造增设固定超限检测站时,合理规划利用现有场所设施,为公安部门设置公安检查站提供必要办公场所,共同改造利用好已撤销普通公路收费站。

三、新增设的固定超限检测站工作人员由你厅内部调剂,机构编制、执法罚没等事项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四、你厅要加强超限检测站管理和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坚决杜绝执法不严、尺度不一、只罚不治等现象,切实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确保新增设超限检测站工作顺利开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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