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举办“十三五”环境统计业务系统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2月4日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附件1参加培训的直管县(市/区)名单序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满足“十三五”环境统计工作需要,我部组织开发了“十三五”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并定于近期举办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一)第一期:2017年12月12日至14日(12日报到);
(二)第二期:2017年12月14日至16日(14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南京职工疗养院(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牛首大道1号)
三、培训内容
(一)“十三五”环境统计工作总体要求;
(二)“十三五”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功能介绍;
(三)“十三五”环境统计业务系统数据核算功能介绍;
(四)“十三五”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常见问题和解决办法;
(五)“十三五”环境统计业务系统操作培训。
四、培训对象及分期安排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西藏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派省级环保部门环境统计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各2名;其他省(区)选派省级环保部门环境统计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各2名,以及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市和上报环境统计数据的直管县(名单见附件1)环境保护局的环境统计人员各1名。
(一)第一期: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山东省、福建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自治区。
(二)第二期:上海市、重庆市、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海南省、贵州省、云南省。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级环保部门做好本地区参训组织工作,并于2017年12月8日前统一将报名回执(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hou.xue@neusoft.com。
(二)培训学员请自带电脑,进行系统实际操作。
(三)培训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学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派员单位承担。
(四)培训班由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办。
(五)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郭佳星
电话:(010)66556973
(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吕卓
电话:(010)84943203
(三)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丽艳
电话:13311252166
(四)南京职工疗养院彭雨婷
电话:18115156693、(025)84982222
附件:1.参加培训的直管县(市/区)名单
2.培训班报名回执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4日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附件1
参加培训的直管县(市/区)名单
序号
直管县(市/区)代码
直管县(市/区)名称
1
139001
定州市
2
139002
辛集市
3
239001
抚远县
4
239002
绥芬河市
5
419001
济源市
6
419002
巩义市
7
419003
兰考县
8
419004
汝州市
9
419005
滑县
10
419006
长垣县
11
419007
邓州市
12
419008
永城市
13
419009
固始县
14
419010
鹿邑县
15
419011
新蔡县
16
419012
航空港区
17
429004
仙桃市
18
429005
潜江市
19
429006
天门市
20
429021
神农架林区
21
449001
顺德区
22
469001
五指山市
23
469002
琼海市
24
469005
文昌市
25
469006
万宁市
26
469007
东方市
27
469021
定安县
28
469022
屯昌县
29
469023
澄迈县
30
469024
临高县
31
469025
白沙黎族自治县
32
469026
昌江黎族自治县
33
469027
乐东黎族自治县
34
469028
陵水黎族自治县
35
469029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36
469030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37
529001
贵安新区
38
661502
驻乌鲁木齐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