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信委关于同意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目机组并网运行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福建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12-07 10:14:10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省经信委关于同意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目机组并网运行的批复

文件编号:闽经信函能源〔2017〕103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宁德市经信委:

你委《关于霞浦县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目并网运行的请示》(宁经信行政服务〔2017〕377号)悉,现批复如下:

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目位于宁德市霞浦县海岛乡,总装机规模48MW(24台×2MW),项目单位为霞浦县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该项目已经省发改委核准(闽发改网能源函〔2015〕256号文),机组接入系统方案已通过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审查批复(闽电函〔2016〕105号文)。经现场核查,工程已完成部分风电机组的吊装工作和升压站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具备并网发电条件。经研究,同意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目机组并入省电网运行和电量上省电网。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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