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港头门港区二期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水上水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顺利通过评审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浙江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12-06 10:10:40  评论()

文件名称:台州港头门港区二期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水上水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顺利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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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12月1日,中建港务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台州港头门港区二期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水上水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评审会(以下简称《水上水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浙江头门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单位)、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单位)、宁波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及专家在听取施工单位的汇报后,对《水上水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内容完整性、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及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讨论,认为该方案编制的目的明确、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编制的内容和要素基本齐全、完整,提供的安全保障措施基本可行,达到了《浙江省公路水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

台州港头门港区二期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陆域有效纵深约850m,新围涂形成的后方陆域面积约38万m2,建设工期32个月。《水上水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顺利通过可以更有效地指导台州港头门港区二期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规避现场施工隐患,防止船舶和水上作业人员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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