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地市级环境新闻发言人媒介素养培训班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12-04 17:32:43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举办2017年地市级环境新闻发言人媒介素养培训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宣教函[2017]184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提高地市级环境新闻发布专业化水平,强化地市领导干部媒介素养,决定举办2017年地市级环境新闻发言人媒介素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7年12月13日至16日(13日报到,16日返程);

(二)地点:中国传媒大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二、培训对象

环境热点问题较为集中的地市级环境保护局新闻发言人(参加培训人员由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各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统一推荐、报名,每个省级环保部门以及副省级城市环保部门限报2人)。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往返交通费学员自理;

(二)请各地尽快确定参训人员,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学员报名表(见附件)于2017年12月4日前传真至中国传媒大学;

(三)本次培训不安排接送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中国传媒大学胡敏,刘思佳

手机:15801353078,15001349511

传真:(010)65779530

邮箱:ydndxw2006@163.com

(二)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綦健,杨立群

手机:13621085772,18611718070

附件:学员报名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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