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率先公布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7-11-30 14:16:08  评论()

文件名称:农业部关于率先公布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

文件编号:农业部通告﹝2017﹞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和2017年中央1号文件“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等要求,切实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沿江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率先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包括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逐步施行全面禁捕。

现将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予以通告。通告发布后,新建立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自行纳入名录,均施行全面禁捕。

附件: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

农业部

2017年11月5日

附件:

20171103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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